明水法院法警大队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规定的人员、时间、科目内容标准等要求,按照年度训练计划及实战化训练要求,区分年龄、职务、岗位等合理分级分类施训。

2020年5月28日至6月5日,院内及法庭共7名安检人员每工作日早6:00—7:00集中进行安检、队列训练。
2020年6月4日至6月12日,法警及辅警每工作日下午2:00—5:00集中开展户外训练。
练为战,练即战。练兵,重点要放在“练”字,全警实战大练兵,练就是不仅是体能、技能、专业,还有实战!明水法院法警大队立足本职,创造一切可能条件,全力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在实战中检验成果。
女子携带刀具来开庭,法警大队排除安全隐患
6月3日下午14点17分,明水法警大队安检人员成功排除一起庭审安全隐患。一女子背斜跨包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待安检区域,在扫二维码和测体温登记后,在安检门前徘徊,经询问得知该女子是即将开庭的抚养费纠纷案件当事人,安检人员要求该女子将随身背包放到安检X光机检测,随即发现图像显示有疑似刀具,该女子将背包内的一把折叠匕首拿出,声称是下夜班后防身所用。安检人员告知其此刀具属于管制刀具,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管制刀具认定标准》规定,将刀具予以没收,并对其进行训诫,填写收缴记录,随后安检人员对该女子进行严格的安检,法警大队安排法警在审判庭值守,保障庭审顺利进行。
女子违反法庭纪律,法警大队迅速处置
6月4日下午14点15分,法警大队正在户外进行队列训练时,教导员孙继民接到团结法庭庭长电话:一女子哄闹法庭,影响庭审正常进行,需派女警进行处置。警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联系司机,组织2名女法警、2名男法警立即前往团结法庭。法警到达后,独任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法庭规则》发出将其强行带出法庭指令。法警准备将其带出时,发现该女子声音嘶哑、大口喘气、口齿不清,其家属称她称患有心脏病,休息一下就好。法警见该女子的情况立刻拨打120,在120未来之前劝其稳定情绪,在长椅上休息,5分钟后,120将其载到医院就医,经过医生处置恢复正常。至此法警大队处置该起违反法庭纪律的突发事件中,出警迅速、观察仔细、处置得当,圆满完成任务。
明水法院法警大队牢固树立“练为战”,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在解决薄弱环节、补齐能力短板上下功夫,把警务实战用得上的内容训扎实,近期的两次集中训练、两次突发情况处置得当,正是实战训练的必要性的体现,也是运用实战化训练成果的体现,全体警员将通过实战化训练,全面提升执法能力,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运行。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十三条,除经人民法院许可,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诉讼场所:
(一)枪支、弹药、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二)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三)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四)非急救类药品、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五)标语、条幅、传单;
(六)其他可能危害诉讼场所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九条,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应当予以警告;对不听警告的,予以训诫;对训诫无效的,责令其退出法庭;对拒不退出法庭的,指令司法警察将其强行带出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法庭规则》第二十一条,司法警察依照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令维持法庭秩序。
出现危及法庭内人员人身安全或者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等紧急情况时,司法警察可以直接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人民法院依法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采取的扣押物品、强行带出法庭以及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由司法警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