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明水法院以“五强化”举措不断推进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规范化,取得良好效果,有力的维护了明水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一是强化规范管理。将鉴定、评估、拍卖工作从审判、执行工作中分离出来,统一归到立案庭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由审判、执行部门依法决定是否启动司法鉴定、评估、拍卖,而由立案庭统一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让有权启动委托的部门无权委托,有权委托的部门无权启动,避免了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的随意性。
二是强化快速受理。审判、执行部门在工作中需要进行对外委托的,在随机选定前15个工作日将《评估鉴定委托工作移送表》及相关材料一起移送立案庭,并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随机抽取鉴定机构。我院负责办理该项工作的干警在6月11日单天就办理评估、鉴定共11件,改变了过去一起评估、鉴定案件就要由法官和书记员前往市中院的传统模式,统筹案件的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极大提升了该项工作的办理效率,减轻了司法诉累。
三是强化流程管理。在对审判、执行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统一登记、编号,建立明细台帐,并在选择机构后做好鉴定跟踪排查和催办工作。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积极协助审判执行法官处好鉴定评估阶段的案件,专门制定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管理办法,及时了解鉴定工作的进展情况,掌握解决鉴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知悉鉴定周期较长的原因,提请司法鉴定机构及相关鉴定员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委托鉴定质量。
四是强化风险告知。在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事项前,向当事人发送风险告知书,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配合中介部门、不正确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就评估、鉴定、拍卖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风险以及费用的承担等问题,及时向申请人充分释明,使申请人能够理性对待申请鉴定、评估、拍卖工作。拓宽群众对司法鉴定重要作用的认识渠道,尤其加强对财产处置参考价确定“询价+网拍”模式的宣传,力求改变群众只盯价格不掌握规定细则的传统观念,有效降低悔拍率。
五是强化严格监督。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鉴定、评估、拍卖机构的选定,前移监督关口,确保廉洁公正,选择机构结束后在场人员签名认可。凡违反程序或自行其是擅自决定对外委托鉴定、审计、评估、拍卖机构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自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规范管理后,明水法院共办理27件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的案件,从启动鉴定到评估、拍卖结束的每一个环节都保证依法、依规进行,确保了全程透明、纯洁、公平公正,保证了案件的按时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