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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发布时间:2020-07-17 17:38:05


   为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服务方式创新,减少当事人维权成本,有效节约司法资源。近日,明水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法律服务。

     2012年,申请人祝某某承包明水县某小区居民供暖及物业管理,小区居民张某是商服一带二业主,从2012年至今,张某一直没有给付取暖费及物业费,以各种理由推托,引发纠纷,祝某某到法院起诉,明水法院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判定该起案件适合诉前调解,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发出委托调解函,委托人民调解员调解。经调解,祝某某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一次性给付祝某某取暖费及物业费12300元,当场履行。经审查,祝某某与张某对案件事实无争议,且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便立即对此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近年来,为进一步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减轻当事人诉累,便利当事人快捷解决纠纷,同时缓解法官办案压力,明水法院积极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多元纠纷解决渠道,助推人民调解提质升级,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依法、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使大量简易案件在诉讼前得到解决,提升了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也降低了纠纷解决成本,又快又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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