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法院秉承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落实司法便民措施,以多渠道的方式方便群众立案,以多样化的形式提供法律服务。群众可通过如下方式完成立案:
方式一 窗口立案
实行人工登记立案,由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审判管理系统中手动输入当事人信息,完成立案。
方法二 邮寄立案
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可将立案材料邮寄法院,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法官一次性向当事人释明,要求其补正或者退回立案材料。
方式三 网上立案
可以通过“黑龙江法院网”或微信搜索“中国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诉讼指引”服务,能快速了解打官司所有流程和注意事项;进入“诉讼服务-在线立案”,根据操作步骤指引和提示信息内容,选择受理法院、在线填写信息、提交材料,分分钟就能完成立案申请。
方式四 自助立案
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通过一体式触控电脑扫描身份证,登陆自助立案登记系统,自行输入案件信息,自助完成立案登记。
方式五 跨域立案
对不属于本区域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也可以递交诉讼材料申请跨区域立案,法院收到材料后转送至应该受理的法院。
方式六 电话预约立案
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法院12368服务热线电话预约立案业务办理时间,在约定时间前往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方式七 上门立案
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12368服务热线电话联系法院,即可提供上门办理立案登记等事项。
明水法院以多种立案方式解决了人民群众“立案难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多元化的诉讼服务需求,立案延伸工作将司法为民举措真正的落到了实处,立案效率和质量均得到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