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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调解化矛盾 多方满意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0-11-02 17:41:11



   日前,明水法院民事审判庭快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在承办法官刘彦伟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并当即履行,从原告网上立案到纠纷解决仅数天时间。



   2017年6月,原告于某经人介绍从建筑商手中购买抵账房屋,双方到被告处办理购房手续,后因建筑商债务众多,致使原告于某所购买的车库无法交付,原告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并承担违约损失。承办法官刘彦伟接收案件,初步了解案情后,立即到房产部门调取案涉房产信息,并联系了被告。在与被告的谈话中得知,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与合同中存在面积差,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返还差价款的数额。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刘彦伟当即联系原、被告双方,与双方一起实地查看案涉车库,最终原、被告在刘彦伟的耐心调解下达成了一致意见,原、被告双方当即履行了各自的义务。看着原、被告握手言和,承办法官也露出欣慰的笑容。原、被均对承办法官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与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表示了由衷的感谢,本案最终案结事了。


   明水法院积极落实上级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要求,一案一方法,秉承公正、廉洁、高效、为民的司法理念服务辖区群众,不断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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