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鲍某来到明水法院通达法庭,询问一笔经济纠纷案件,因李某向其借款后,经多次索一直没有偿还,想将借款人及担保人起诉至本院。
通达法庭工作人员接待了鲍某,向其指导起诉应提供的材料及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只要提供材料齐全,法庭即刻可以立案。鲍某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将相关材料提交到法庭。在四季度案多结案压力大的情况下,王玲法官当即拔通借款人及担保人电话,询问案件情况,沟通协调处理意见。借款人妻子接电话称借款是事实,但是借款人在离家很远的承包田里干农活没拿电话。担保人接电话称,离通达镇还有二十多公里,不能来法庭说明情况。
为促成双方到法庭见面调解该案,工作人员许凤利向原告解释调解与判决同等法律效力,并且借款人有多笔借款,调解定还款计划是解决纠纷的较好办法。与此同时,王玲再次与借款人家属联系,阐明利害关系:三方均系村邻,开庭审理双方对簿公堂势必激化矛盾,调解便于三方关系缓和。在多方劝解下,三方一个小时后均到通达法庭接受调解。书记员李新阳、王正当场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制作调解笔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至此,该案立案、送达、调解结案,均在当日完成,案件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