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执行信息公开 机构设置 破产审判

 

每日一“典” :保管人对寄存人物品负有保管义务

  发布时间:2020-11-20 17:11: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1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明水县人民法院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八百八十八条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