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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新闻报道、舆论监督有底线

  发布时间:2020-11-26 17:55: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1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明水县人民法院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一千零二十五条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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