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和谐共处,但刘女士最近却因为邻居犯了愁,因为下水道堵塞,漏水导致位于一楼的她家被淹。刘女士多次找到楼上五家邻居沟通未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邹春光查阅卷宗后了解了案情,询问双方是否有调解意向,但是双方都各执一词,责任不明。承办法官见原、被告矛盾如此之大,如果只看卷宗,庭审听双方辩论意见,很难查明案件事实,于是决定到现场进行勘察。承办法官来到原告家中了解漏水情况,查看原告墙面受损以及财产损害情况,紧接着承办法官挨家走访五被告家中,查看漏水点,查找原因。并释明损失认定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但是鉴定时限长,费用高,与其花费高额的鉴定费用,不如用于损失赔偿。承办法官多次走访原、被告家中,背对背调解,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意见。此案仍在持续调解中…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邻里之间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行、采光、通风、排水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因为是邻居,日常生活中接触多,难免发生磕磕碰碰,大家若能多一些理解与宽容,彼此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关照,邻里关系会更加亲近、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