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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离婚为财起纠纷 法官调解定纷争

  发布时间:2021-03-25 17:49:38


   “家是最小国,国有千万家”,家庭纠纷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极端事件。近日,明水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在审理“法结”的同时积极化解当事人的“心结”。

   2018年3月,冯女士与薛先生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及经济补偿等事项在离婚协议书里进行了约定。但是约定期限届满后薛先生却没有按时给付经济补偿款,无奈之下,冯女士只好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朱双仔细分析了该案的所有材料,发现双方争议主要围绕经济补偿的金额、利息以及履行时限的问题。为了真正平息纠纷、化解矛盾,也为了让昔日相爱的人能够“好聚好散”,朱双耐心劝解原、被告,努力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而后根据审判经验、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释法明理,表示如果调解不成、转为开庭审理,一来时间成本增加,二来后续会涉及到执行问题,可能会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累,且影响双方感情,做不成亲人也是最好的朋友。
   在几次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冯女士接受了薛先生支付22000元补偿款的意见,并同意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薛先生也当即履行了给付义务。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该案也得以成功调解。

温馨提示
曾经携手今陌路,
财产纠纷上法庭。
好聚好散相退让,
再见幸福亦可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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