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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我为群众办实事】拒不履行?辱骂执行干警?带走!

  发布时间:2021-04-16 17:42:05


   近日,明水县人民法院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李某在申请执行人王某处借款40万余元,用于资金周转,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李某多次搪塞、拒绝,一直拒不给付所欠款项,申请执行人王某把李某告上法庭,经过法院的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情绪激烈、口不择言,并未达成和解,最后以判决的形式进入到了执行程序。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明水法院执行局干警经过多次走访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被执行人李某都避而不见,今天说出去打工,明天说下乡回家,被执行人李某的家人也推拖说被执行人李某去外地打工,至今未联系家里人,家里人也与他(李某)失去联系了,不知道李某去了哪里。
   为保证当事人胜诉权益,执行干警通过调查被执行人李某周边人际关系等方式,仔细排查,不放过任何线索,走访李某的朋友、亲戚,经过多日走访,辗转多处,终于找到被执行人李某,但被执行人李某态度十分坚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干警耐心劝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明了如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要面临的行政处罚之后,被执行人李某依然执迷不悟,拒绝配合干警的工作,并对干警进行辱骂,最终执行干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待李某的将是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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