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法院
突出三抓的培育引领作用
助推干警践行核心价值观
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结合、融入到司法工作实际当中,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领和弘扬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作用,明水法院秉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突出“三抓”的培育引领作用,推动干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抓审判,质量效率双提升
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作为结案方式首选,积极构建“4+4”(全员+全面+全程+全社会,公心+诚心+细心+耐心)调解模式,工作中,还注重把握调解原则、规范调解程序,收到了民商事案件调撤率高达82%的好效果。同时,建立判决案件把关制度,审判员为主审人拟判决的案件,由庭长把关;庭长(含副庭长)为主审人拟判决的案件,由分管副院长把关;分管副院长为主审人拟判决的案件,由院长把关;院长为主审人拟判决的案件,由审委会把关。并且,不断加大审判质效监督管理力度,通过建立纠错、改错、防错制度和健全遏制超审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各类案件上诉、更审、改判率均呈下降趋势,且案件无超审。
────抓服务,司法为民树公信
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在运用审判职能服务县委、县政府滨泉新城建设“两征一迁”和服务项目建设“一区五园”工作中,态度积极、方法灵活、参谋到位,为“滨泉新城”和“项目建设”赢得了主动权,因而受到县委、县政府和招商引资企业的广为点赞和高度评价。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出台便民诉讼新举措,规范诉讼调解程序,强化诉讼指导、诉中释法、判后答疑工作,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准备相关法律书箱、老花镜和提供饮水服务等。春耕农忙季节派出巡回法庭到田间地头、农家炕头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并且还为涉农季节性较强案件建立“一简三优”(简化审理程序,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审理(调解)种子、化肥质量纠纷案件6件;土地流转、承包纠纷案件11件;民事纠纷46件。加大司法援助和救助力度,为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2人,减免金额2.8万元;实施司法援助6人,提供司法救助21人,支付救助金10万余元。
────抓改革,审判机制在创新
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秉承“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和通过改革找准审判裁决与监督管理权两者定位平衡的理念,积极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经过科学谋划、潜心研究、系统思维,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已涉渡“深水区”,研究出炉了《明水县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始探索启动、运行实施,至此,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已建立、形成。同时,不断加大三大平台建设力度和加快数字法院建设推进速度,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