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贷款买楼,法院判决后仍抱着侥幸的心理拒不履行义务。近日,在明水法院“雷霆2021、绥化利剑”高压态势的震慑下,被执行人孟某、王某最终主动履行全部执行债务。
2015年7月16日,孟某、王某夫妻为购买房屋,与银行签订合约,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11万元,其二人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阶段性还款担保。但从2016年5月20日起至2017年3月21日,孟某、王某逾期304天未还款,银行多次派员催收,孟某、王某却拖欠不还,银行遂诉至明水法院。

经审理,判决孟某、王某返还银行借款本金13.4万元及借款利息,但被告方一直未按判决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孟某、王某夫妻二人仍表示没有钱,拒不履行义务。在“雷霆2021、绥化利剑”中,明水法院将被其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告知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依法对二人进行拘传。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于5月14日一次性履行全部债务,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据了解,该案只是明水法院“雷霆2021、绥化利剑”中的一个缩影。自开展“雷霆2021、绥化利剑”以来,明水法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因案施策,精准发力,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