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学好,让国家费心了,希望国家能多帮助教育教育,谢谢你们啦!罚金我得替儿子交上。”
“罚款的钱我们是不能欠的,钱缴进去了,我也可以让我儿子更安心改造,争取早点出来。”
“这钱我们得交上,我们认罚,没有教育好孩子,我们老两口有责任”
……
这些都是在执行刑事罚金刑案件的时候听到的被执行人家属说的话,简单的话语体现出生活的不易和家人的期盼。
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尽管大部分案件判决的罚金数额不大,但因大多数被执行人在服刑期间,难以执行,执行到位率并不高。
明水法院执行局采取三项措施,有效的推进了涉罚金刑案件执行工作。一是繁简分流,将涉罚金刑案件与一般案件交由不同的执行团队执行。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执行小团队,针对不同案件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二是与看守所、监狱形成执行合力,到看守所、监狱了解被执行人情况,在查找被执行人和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方面,着力解决以往“刑满即完毕”的做法,及时对出狱人员进行“围堵”,防止被执行人服刑完毕后脱离管控。三是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的力量,由执行法官带队,前往被执行人原住处村屯、街道调查了解被执行人情况,与当地基层组织取得联系沟通,协助办理,促使被执行人家属能够缴纳刑事罚金。
同时“打财断血”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执行团队与被执行人家属进行了沟通,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打财断血”的形势,并结合前期明水法院执结的罚金刑典型案件,要求其正视罚金问题,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并逐个与被执行人家属进行财产核实,告知其法院将对已查明财产采取进一步措施。部分被执行人家属表态将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截止2021年上半年,明水法院共受理涉罚金刑执行案件110件,执结67件,执行到位45.35万元。在审执分离制度下强调审判执行协作关系,通过审判庭依职权将未到位的罚金刑案件移送执行,加强罚金刑执行的主动性;通过执行部门对罚金刑案件的执行,强调罚金刑的刑罚性和不可免除性,进一步加强对罚金刑执行的监督力度,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法院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