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证据
作者:明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0-22 09:36:22
举证之所在,胜败之所在。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司法实践中法官判案是以事实为依据的,所谓“事实”是指合法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 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其他部门处理纠纷的相关证据;(2) 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3) 人身受到侵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有关照片等);(4)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误工费、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的证据(如:医疗费单据,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和护理费凭证,车船票,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据等);(5) 要求赔偿丧葬费或死亡赔偿金的,提供丧葬费凭证以及关于亲属关系的证明、受害者生前抚养、扶养、赡养情况的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6) 被告无过错或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或第三人过错的证明;(7) 其他证据。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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