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2021·绥化利剑】明水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作者:明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1-11 08:38:42
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提出执行悬赏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张龙的财产,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龙
执行依据:(2018)黑1225民初1122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110 000元及迟延履行金、诉讼费、执行费。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龙可供执行财产经查证属实(本院已发现但未处置被执行人财产不在悬赏范围之内)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明水县人民法院将依照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到位金额8%的比例向提供线索者支付悬赏金。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13804860111
明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男,汉族,住哈尔滨市阿城区,身份证号:2301221990xxxx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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