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证据
作者:明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1-18 09:47:33
举证之所在,胜败之所在。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司法实践中法官判案是以事实为依据的,所谓“事实”是指合法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 (1)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3)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4) 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5) 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6) 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有关依据;(7) 职工违章违纪的证明;(8) 职工的工资、资金等收入情况的证明;(9) 用工单位支付培训费的凭证;(10) 职工服务期规定的证明;(11) 其他证据。
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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