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2021·绥化利剑】我为群众办实事——干警推动善意执行 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作者:赵世奇 发布时间:2021-11-23 10:13:29
近日,明水县人民法院稳妥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有效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被执行人吕某与申请执行人王某比邻而居。2019年,吕某借用王某农用四轮车、抽水泵机组、割草机供其使用。因双方曾发生过土地纠纷,王某多次向吕某索要,吕某一直未返还上述设备。无奈之下,王某一纸诉状将吕某诉至明水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后,依法判决吕某将农用四轮车、抽水泵机组、割草机返还给王某。
判决生效后,吕某并无履行义务的任何迹象,王某遂向明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邻里和谐关系,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做吕某思想工作,但吕某始终无动于衷。考虑到两家矛盾由来已久,双方有对立情绪,贸然采取强制执行,肯定会激发双方矛盾,导致案结事没结。
为稳妥执行该案,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吕某家中,苦口婆心的对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并明确告知如再不自动履行法律义务,明水县人民法院将强制执行。在执行干警入情入理的劝说下,吕某沉思良久后表示愿意返还。 该案最终稳妥执结,得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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