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2021•绥化利剑】我为群众办实事——人无信不立 事无信不兴 明水法院执行局开展清收不良贷款专项执行行动 作者:王卓 发布时间:2021-11-29 09:38:00
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公民的立身准则,是社会文明的坚定基石。近年来,因借款人不按期归还银行贷款而引发的金融纠纷案件大幅增长。近日,明水县人民法院利用农闲的特殊时间节点,与明水农商银行共同研判,开展清收不良贷款专项执行行动。
因涉贷款案件被执行人基本为各乡镇村民,明水农商银行清收中心人员对相关欠款人员财产及居所最为了解,执行局副局长张轶峰与明水农商银行清收处置中心负责人冯克忠研讨后,决定采用由清收中心人员驱车带队的方式,以乡镇为范围,查找涉案被执行人。11月24日清晨,部分执行干警跟随明水农商银行清收中心工作人员车辆,先后奔赴永久乡永吉村、永久乡新兴村查找被执行人,其中一名被执行人表示希望银行给予他一定时间筹钱所欠款项一次性还清,另外两名被执行人与机构工作人员签订和解协议,制定还款计划。对于其他拖欠金融贷款的被执行人,明水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分片区、分批次的对其进行集中查找、传唤,保障明水农商银行合法利益。
“清收风暴”的号角已经吹响,并且诚信是一个人社会交往中最有成色的名片,借款人应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做社会诚信的践行者、守护者。在此,我院向全体借款人倡议:要树立诚信意识,正视失信风险,主动清偿逾期贷款,为个人负责、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共同防范金融风险,努力构建诚信社会,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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