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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母子因遗产继承对簿公堂 法官悉心调解再续亲情

发布时间:2021-12-15 09:00:47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对于法定继承纠纷案件,涉事的双方往往都是原本和睦相处的一家人,但只因一些财产继承问题,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对立甚至弃亲情于不顾。近日,明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母子之间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件。












    原告徐某与被告夏某系母子关系,一家人生活原本其乐融融,奈何天有不测风云。徐某丈夫夏某某于2018年因病去世,并在去世前立下口头遗嘱,其自有的一处房屋由原告继承。夏某某去世后,夏某便和徐某因房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相互指责对方的不是,在多次协商未果后,母子二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也越来越严重,徐某无奈之下诉讼至明水县人民法院,要求继承其丈夫留有的遗产。













    明水法院速裁组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联系,对案件整体情况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意识到此案不仅关乎一套房产,更关乎母子之间的亲情、大家庭的和谐关系。为避免矛盾激化,法官通知原、被告先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中法官反复与各方进行沟通,深挖双方问题存在的关键,从情理入手,引导母子之间以亲情为重,从亲情伦理和法理角度剖析利益关系,释明父母和子女所具有的的权利和义务。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互谅互让,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形成了既不损害亲情关系,又和平解决案件纠纷的结果,成功将一起矛盾对立的家事纠纷一次性彻底化解在“家”里,修复了母子之间的感情。


    徐某对法官的耐心调解连连表示感谢,说道“这次多亏了你们的耐心开导,将我们的心结打开,以后还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夏某也表示今后会多站在母亲的角度考虑问题,照顾好母亲,不会再给法院和社会增添麻烦。











    近年来,明水县人民法院在处理继承纠纷案件中,始终坚持“法”“情”“理”相结合,巧妙化解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极力修复亲情,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以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和责任担当,真真切切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高效、便捷与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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