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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法院创新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2-09-11 17:13:33



创新审判管理 提升审判质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两评查”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的相关要求,明水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以提升审判质效为目标,提高执法水平为根本的审判管理创新活动。

    我院在审判管理创新活动中,秉承找差错、纠瑕疵、不遮丑,抓管理、树公信、提质效的理念,积极创新审判管理模式,不断拓宽提升审判质效渠道。一是强化管理,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了审判管理组织,院长亲自担任组长,经常过问、督办审判管理和质效考评工作;在案多、人少和审判工作压力较大的背景下,依然选择输送审判管理工作人员赴大庆、黑河以及参加最高院在云南设立的审判工作管理专门培训班,旨在收到“磨刀不误砍柴工”的效果。为审判管理、质效考评工作提供专项活动经费一万元,并将审判管理、质效考评工作纳入审判管理办公室,作为主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是规范管理,不断加大考评力度。建立纠错机制和案件质量“零”容忍制度。首先,确立审判质效考评内容,制定考评标准。在省、市法院规定的案件质效评估12项指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本院的相应指标,并且确定了科学考评的加、减分值标准,着力用机制规范质效考评。其次,认真执行考评办法,坚持科学考评。考评中,坚持月、季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每个月领导小组会同审判管理办公室,根据业务庭报结案件的报表,详细考评本月审结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新收、旧存数,结案数,上诉案件数,结案率,案号、案由,立案时间、结案时间、审理时间,适用程序、结案方式、结案标的额等全面考评,逐项打分。每个季度对庭审、合议、卷宗三大环节的审判程序、事实认定、证据来源和文书制作等实行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地跟进考评。以备年终综合评定每名法官的审判质效。再次,跟踪监督,奖优罚劣,兑现奖惩。案件质量跟踪监督工作,由审判质效监督员从立案、审理、执行、卷宗归档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监督,重点做好庭审、合议和法律文书的监督考核工作。庭审的监督考核是:监督员届时对庭审程序、组织能力、驾驭能力、仪表语言等方面进行考核监督。合议的监督考核是:主要对合议的程序、证据的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考核监督。文书的监督考核是:主要对逻辑结构、段落层次、论点论据、叙事说理进行考核监督。对于在考评中责任人被扣除的分数,按照考评相关规定,适当奖励给优质案件承办人。三是动态管理,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第一,考评结果与办案补助费挂钩,即将质效考核评查中所扣的分数折合成人民币与法官办案补助费挂钩。并且还从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考核因质量瑕疵问题被扣除的分值中,确定一定的比例奖励给发现问题的质量监督员。第二,考评结果与评先选优挂钩。在对今年上半年审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时,根据考评结果评选出最重视质量部门4个,最佳质量案件4件,最佳裁判文书8份,除给予优厚的物质奖励外,还将最重视质量部门的负责人、最佳质量案件主审人、最佳文书制作人的考评结果记入个人质效考评档案,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第三,考评结果与提职晋级挂钩。在干部提拔使用过程中,坚持质效优先原则,优先考虑质效突出者,如今年二季度,由助理审判员破格提拔为副庭长和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的两名同志均为质效考评中脱颖而出的姣姣者。由于我院坚持创新审判管理、审判质效大幅提升,上半年审判工作实现了“三无”、“四零”,即无积案、无更审、无上访;改判率为“零”,再审率为“零”,立案变更率为“零”,司法赔偿率为“零”。并且在上半年全市基层法院质效考评中名列前茅,故被中院邀请在全市法院相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介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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