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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多元解纷 高效便民

  发布时间:2022-01-25 09:00:51


    明水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闻静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2022年承办的首起案件中进行了线上办理和文书送达。息诉止纷的同时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了有机统一。








    常某与王某通过朋友认识,常某在王某处购买物品时发生纠纷,常某在预付部分款项后,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购买,常某与王某多次沟通,要求王某返还预付款,王某拒绝全额返还,常某遂将王某起诉至明水县人民法院。虽然本案的标的额不大,但常某与王某之间的矛盾冲突较大,双方情绪都较为激动。本案中常某与王某的争议焦点是常某交付王某的款项系购物的预付款还是定金的问题。闻静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结合常某提供的证据,通过电话与常某、王某进行沟通,核实案件事实,充分释法,经过闻静的不懈努力,常某与王某达成和解,王某返还了常某的购物款,常某撤销对王某的起诉。在经过双方同意后,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高诉讼效率,有效促成了矛盾纠纷的真正化解。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诉讼主体、类型、诉求等方面更加多元化,因此在解决矛盾时,更要拓展新思路、研究新方法、寻找新途径,针对多元化的矛盾通过多元化解决方式,不执着于通过诉讼判决解决。多元化的解决方式更加具有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关系的修复效果,真正做到公正、高效、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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