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法理情理难统一?多元调解来助力——“三进”工作兴仁法庭篇 作者:刘士博 发布时间:2022-03-21 10:13:26
土地是广大农民群体赖以生存的重要生产资料,土地纠纷也是农村最为常见的几种纠纷之一,妥善化解土地纠纷,也是人民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直接体现。
近日,兴仁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同村邻里间的土地租赁纠纷。
承办法官收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居住于同一村屯,如果能把纠纷解决于萌芽状态,不仅能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能很好的维护邻里关系,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司法联络员分流到调解员手中,调解员在和当事人取得联系后,申请法庭在调解过程中进行法律指导。
于是承办法官动身前往当事人住所地的巡回调解站,承办法官分别从原、被告的切身利益出发,阐明法理及利害关系,并以邻里关系为切入点,耐心对双方进行劝解,经过对涉案土地的实地考察、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和法官的释法明理后,原告对被告表示理解,不再向被告索要因土地租赁产生的赔偿款,被告也诚恳向原告致歉,双方又对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了修正,至此,这起土地纠纷圆满得到了化解。
兴仁法庭始终立足审判职能,坚持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法官和调解员双管齐下的解纷模式,促进了法、情、理的良性互动,巧解了矛盾,降低了诉累,促进了和谐。
下一步,兴仁法庭将继续以推进“三进”工作为着力点,在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上勤下苦工,为平安乡村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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