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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绥化中院审判委员专职委员徐立新到明水法院督导破产案件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11 09:17:29



  5月9日下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立新、民二庭庭长张金中、民二庭副庭长卢轶楠一行三人深入明水县人民法院督导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明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研、党组成员邹春光、民事审判庭庭长刘彦伟参加座谈会。



 会上,王研对明水法院已受理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破产工作进展及预期计划等进行了专题汇报。督导组对明水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给予肯定,并针对具体案件办理中的难点、堵点进行了业务指导。




 徐立新指出,要有效发挥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作用,打通破产审理工作中的机制性障碍,提升破产处置工作效率,办理破产工作成效事关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办理好破产专项工作是职责要求,更是政治任务。后续工作中,要精准把握各自功能定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拿出具体化、明确化、规范化的有力措施,将机制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案、落实到人、落实到事,切实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



 王研表示,明水法院将严格落实督导意见,加快案件推进速度,积极作为,创新财产处置方式,加快财产变现;将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协调当地住建部门组织施工,使工程具备交付条件,推动案件快审快结。同时将持续加大力度筛查符合受案案件标准企业,加大破产案件快速、妥善审结,将妥善解决好职工安置、农民工债权等问题,以“司法为民”理念推进破产审判各项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明水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加大企业破产清算、“僵尸企业”清理、“执转破”案件审理力度,确保“僵尸企业”平稳有序出清,为明水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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