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落实破产专班行动实施方案。5月18日下午,明水法院召开破产案件工作推进会议,会议由明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研主持,破产专班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王研针对已受理的破产案件推进情况进行梳理,就下一步破产案件推进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对破产专项工作推进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对已受案件压缩审限,快审速结,无产可破等符合简易程序条件的破产案件审理期限压减至六个月以内审结;二是落实省法院关于庭外重组和司法重整之间衔接机制的制度文件,允许当事人通过谈判、协商等非正式方式合理安排债务重组事宜,提高破产效率 ;三是探索更为有效的破产财产处置渠道和方式,最大限度提升破产财产变价率;四是多渠道筹集企业破产援助资金,解决无产可破企业破产启动费用垫付、破产管理人报酬无法支付等问题;五是细化配套措施,完善制度建设,切实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降低破产制度运行成本;六是发挥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的资金来源、涉税协调、信息共享、财产处置、信用修复、职工安置、融资支持和风险防范等。
明水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精准把握党和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坚持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对标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办理破产”指标,切实提升破产审判水平,努力实现办理破产时间更短、成本更低、回收效率更高,持续优化“办理破产”的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程度,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撰稿:曲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