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明水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第一时间为县域内中小学择优选任了23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法院、学校携手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5月20日上午,朱双、宋艳波、由文龙三名干警作为法治副校长代表分别前往兴仁学校、滨泉风亭小学、滨泉中学对接工作,参加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各校校长首先对明水法院对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建设的重视和支持表示感谢,随后在热烈的掌声中为受聘干警正式颁发聘书。
员额法官朱双受聘兴仁学校
法官助理宋艳波受聘滨泉凤亭小学
司法警察由文龙受聘滨泉中学
颁发聘书后,受聘干警们作表态发言。他们纷纷表示将主动担责,严格履职,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讲好法治课,真正当好青少年法治引路人。不仅要引导学生们知法、守法,还要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青少年心中播撒文明法治、信仰法律的种子,用司法的力量守护国家的未来,让法治之光照亮青少年前行的道路。
下一步,明水法院将充分发挥审执工作的经验优势,主动对接学校和师生需求,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教育指导作用,结合“机关能力作风建设”“法律七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公众开放日、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结合发生在青少年学生身边的真实案例进行预警教育和犯罪预防,增强师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学生们树立法治信仰,坚定法治自信,健全和完善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全力维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用法治阳光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撰稿:李政 戴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