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司法救助委员会及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 09:27:02
明水县人民法院
明法﹝2022﹞24号
关于调整司法救助委员会及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救助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我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司法救助办公室人员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司法救助委员会
主 任:王 研
副主任:公德庆
委 员:宋兴宏 崔立中 杜成海 邹春光
梁咏梅 刘彦伟 陈建军 李洪波
二、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邹春光
三、其他事项:
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综合审判庭,今后工作中的信访救助、执行救助、民事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均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归口司法救助程序,按司法救助案件办理。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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