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为民暖人心 遥寄锦旗表感激 作者:明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8-23 08:46:01
近日,明水法院收到一份特殊的快递, 打开包裹,竟是一面书有“保护百姓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锦旗。原来是陈老太的儿子不远千里从北京邮寄的一封锦旗,以表对承办法官的感激之情。
2022年7月3日09时30分,76岁高龄的陈老太乘坐赵某驾驶的公交车沿明水县知行街由南向北行驶,中途有乘客拦车,赵某踩刹车过猛,突然导致陈老太摔倒受伤昏迷。赵某将陈老太送往明水县人民医院救治,住院治疗13天。该事故经黑龙江省明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因家中只有陈老太和其老伴儿居住在本地,为照顾二级残疾的老伴儿,陈老太在医生同意下出院门诊治疗。远在他乡务工的儿女知道后连夜赶回,照顾老人。事故发生后,公交公司、保险公司与陈老太就赔偿事宜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为了让儿女放心、早日解决纠纷,陈老太将公交公司、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考虑到陈老太76岁高龄行动不便,以及减轻公交公司诉讼负担,为尽快化解这起纠纷。法官先是多次电话、微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意见,并向释法明理,随后组织各方当事人来到法院进行调解。陈老太对公交公司司机这种不顾乘客安全、危险驾驶行为感到气愤,此次事故不仅仅造成自己受伤也让子女耽误工作照顾自己,要求公交公司、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往返交通费等并提出司法鉴定。公交公司对陈老太的伤情表示抱歉,但是对于赔偿数额过高,没办法接受。调解陷入了僵局,承办法官决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分别分析利害关系,对双方诉求做预估,最终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耐心解释,双方都表示愿意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此案得以调解结案。明水法院对涉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尽可能缩短诉讼期限、降低诉讼成本,减轻企业诉讼负担。
一封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官工作的认可,明水法院将“为群众办实事”能力作风建设活动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之中,秉持“案结事了”理念,因案施策,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同时明水法院将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涉企纠纷的司法服务、风险防范、纠纷化解等工作,采用最快、最优的审判方案,减轻企业诉累,为企业营造轻松公正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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