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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兴仁法庭:巧用“三进”平台,做矛盾化解的“见证人”

  发布时间:2022-09-21 20:39:52


   

“我辛辛苦苦种的苞米,他们没看好水位,给淹死了,你说咋办?”“就那几棵苞米,让我赔好几千块,这不是讹人吗?” 

法官刚到达涉案田地,就听到老杨和老张倾诉各自的“委屈”。

原来,老杨系农户,今年种植的农作物以玉米为主,老张系稻田村水利设施承包者,根据根据雨水多少、水位高低来决定水闸的开启与闭合,今年夏季下了几场大雨,老杨种植的部分玉米根部被积水淹没,导致玉米减产,老杨认为这是老张对水闸的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就赔偿事宜与老张多次交涉多次未果,于是,老杨怒气冲冲的把一纸诉状交到兴仁法庭。

 

 法庭负责人朱双收案后,考虑到该案件标的额较小,出于为双方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妥善化解该起因农作物产生的纠纷,朱双将案件录入“三进”平台,指派给树人乡人民调解员李洪东,与调解员来到现场后,对老杨种植的玉米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存在其所述的受损情况,并了解了受损玉米大致数量,同时也和老张进行沟通,老张承认是因其工作失误导致玉米被淹,通过和双方当事人的悉心沟通,法官和人民调解员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展开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老杨出具协议书一份,表示此次赔付完成后,以后此类问题不再向老张主张赔偿,自行解决,至此,一场涉农纠纷在农田里就地化解,老杨也从满腔怨气变为感谢连连。

 

 小矛盾演变为大纠纷,往往是因为双方在矛盾中激烈对抗、互不退让导致的,这起案件中,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站在中间人的角度,为双方梳理事情脉络,阐明法律法规,调解过程中做到情中有法、法中有情,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兴仁法庭也将继续坚持有温度的司法,做讲法律的“中间人”。 


 涉土地、涉农纠纷一直以来是基层的疑难杂症,贸然判决不仅会使矛盾激化,也会增加执行的压力,自明水法院“三进”工作开展以来,兴仁法庭主要通过“三进”平台解决此类纠纷,积极联系基层调解组织,在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多起涉农纠纷被妥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让辖区人民群众享受“小事家中解,大事不出村”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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