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执行信息公开 机构设置 破产审判

 

能动司法:“123+N”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明水法院这样做

发布时间:2023-06-19 17:12:45


 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是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之义,是接轨国际商事制度,营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明水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扣中小投资者的司法需求,提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司法服务能力,创新打造“123+N”工作品牌,以能动司法激发辖区中小投资企业的无限活力。


  一个团队,实现案件专业化审判

为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依法快速审理民商事案件,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设立保护中小投资者专门审判团队,负责审理公司类、证券类、期货交易类等涉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案件。实现对涉中小投资者案件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示范诉讼等。

两线并行,实现线上线下双便利

线上,依托黑龙江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集中送达平台、网上庭审客户端等网络化、信息化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送达。线下,充分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加大运用“律师调查令”“依职权调查取证”等制度的力度,化解中小投资者“取证难”困境,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切实提高中小投资者诉讼便利度。
  

三个环节,确保全周期化解矛盾

诉前,充分发挥“三进”工作制度,制定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工作制度,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促成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便捷高效地化解纠纷,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诉中,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严格控制庭审次数及案件办理期限,并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组织当事人进行网上庭审,缩短涉中小投资者纠纷处理周期。诉后,做好释法答疑,通过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当事人理解案件审理及法律文书的有关内容,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服判息诉。


  多方协作,确保协调联动落实落细

明水法院联合县营商局、工商联共同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为中小投资维权和办理诉讼事务提供便利与指导。与司法局、金融服务局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细则》,同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依据现实工作情况印发《明水县人民法院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推进方案》坚持将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举措落地落实,确保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下一步,明水法院将以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打造“123+N”能动司法品牌,创新运用多种形式延伸审判职能,推进司法服务再升级、司法体验再优化,以司法服务的接续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