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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践行能动司法 实现三案同结

发布时间:2023-08-24 17:00:48


 近日,明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天内顺利执行完毕三起案件,有效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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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水县人民法院受理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均为王某。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王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王某迟迟不依法履行还款义务,为此执行法官前往王某家中执行却扑了个空,本以为寻人无望,此时,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称王某正在商场附近购物,执行法官当机立断,迅速到该商场附近进行寻找,最终成功找到了王某本人。当执行法官拿出三份生效法律文书时,王某声称无钱还款,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向王某讲解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王某却依旧无动于衷,态度强硬,执行法官果断依法决定对其进行拘传。在拘传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对王某进行释法明理,并向其讲述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面对强大的执行震慑力,王某充分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主动筹措钱款,当场给付了2万余元执行款,三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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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明水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用实际行动向被执行人“亮剑”,提升执行质效,提高执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下一步,明水法院将深入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强化“执源治理”工作,发挥执行职能作用,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达到执行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不断提升执行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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