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明水县人民法院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与新期待,积极探索“执源治理”的新路径,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明水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程序,成功将两起纠纷案件在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完毕。
近日,某建材商店与赵某某、孙某存在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赵某某和孙某未按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该建材商店向明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立案前初次接谈时,执行干警经过对纠纷的分析研判,认为两起案件具有标的小、涉企业等特点,尤其涉及强制执行措施可能会对被执行人征信产生影响。同时,被执行人具有履行判决的能力,若直接进入执行阶段,赵某某和孙某还将承担执行费用,增加执行成本,执行干警经询问申请人同意后,进入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程序。
执行干警分别联系两位当事人,进行充分的释法明理,告诫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仅仅4天,通过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程序,两起案件当事人均履行完毕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今年以来,明水法院坚持做深做实能动司法,在审判执行中贯彻好“公正与效率”主题,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不断强化执源治理机制建设,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加强平安明水建设提供扎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