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水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尽可能减小了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2年3月, 被告孙某向原告石某借款3400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约定半年后还款。到期后经石某多次催要,孙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偿还,石某无奈诉至法院。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孙某仍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石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审查立案材料时认为该案件争议较小,可以运用“执源治理”方式进行调解,并第一时间联系孙某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执行干警多次登门找寻并耐心细致地对孙某做思想工作,告诫其“诚信乃立身之本,想想办法筹筹钱赶紧把欠款还了,切莫因一念之差拒不偿还而上了‘老赖’名单,让自己生活受限,子女上学、就业受影响,到时后悔就晚了。”经执行干警耐心沟通协调,被执行人孙某先行还款14000元,双方当事人对剩余欠款达成和解,并已于2023年8月25日将余款20000元履行完毕,该借贷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下一步, 明水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将执行力度与温度相融合,灵活运用执行手段,用法、理、情相融的执行方式,刚柔并济化解当事人纠纷,在彰显法院公正执法的同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