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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诉源治理】“我说诉源治理”——婚姻家事纠纷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08:42:09


近年来,明水法院对婚姻家庭问题所引发的纠纷高度重视,婚姻家庭纠纷具有面广量大、多发易发的特点。其中,离婚案件占婚姻家庭纠纷比重最高,且呈不断上升趋势,特别是农村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当事人双方呈低龄化趋势。


婚姻家庭纠纷产生原因主要包括:

1、经济社会转型、利益调整以及人们思想观念发生转变,给婚姻家庭生活带来了诸多不稳定因素,导致矛盾频发,离婚纠纷案件持续上升。

2、家庭暴力问题,特别是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处理不到位,由家庭暴力引发的“以暴抗暴”案件时有发生。

3、因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让部分当事人不愿选择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而是选择到法院诉讼离婚,使得离婚诉讼案件量有所增加。

创新纠纷解决机制   降低类案发生概率

  明水法院为保障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保障家庭、社会的稳定团结,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与村委会、社区、街道、妇联等相关部门进行对接,针对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妇女权益问题进行沟通化解,努力通过社会各界来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婚姻纠纷不同于其他案件的特点,不断创新婚姻家庭案件的诉源治理机制,对于来到法院进行诉讼的离婚案件当事人,首先委派人民调解员对离婚双方分别进行调解。如人民调解员未能调解成功,再由调解法官介入调解,从情、理、法多方面为当事人答疑解难,尽量维系家庭的稳定。在调解过程中,调解法官发现有一些家庭矛盾无法调和、无法解决,为防止矛盾激化会立即将案件转入诉讼程序,以保障当事人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深化诉源治理   优化创新司法程序

下一步,明水法院将继续优化创新司法程序,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在婚姻家庭重点领域的工作机制,努力用最少程序、最小成本做到”一案解纷”,回应人民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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