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争”晋先】明水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10-19 09:40:40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10月17日下午,明水县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明水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赵玉春主持召开,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赵玉春指出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以审判工作现代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人民法院法定职责和重要使命。要将《意见》精神融入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全力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评价指标:
一是要敢抓敢管。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强化大局意识,牢记自身肩负职责,将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最重要的位置,锚定明确的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凝心聚力提升立审执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要会抓会管。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问题、差距和短板,学懂弄通质效指标,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措施,强化督导落实,敢于问效问责。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主动对标全省全市排名,定期通报质效指标,推动办案效率与质量双提升。
三是要抓出成绩、管出实效。要立足主责主业,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圆满完成结案率、清理长期未结案等指标要求,确保审判执行质效、一站式指标在全省争先进位,通过扎实工作和突出成绩,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优化。

会上,明水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崔立中领学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的意见》,并通报了第三季度营商环境三个专班工作情况以及本月审判质效各项指标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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