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结法庭受理了两起案件,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充分发挥诉前调解机制,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审判人员利用一天时间,将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
案情回顾
被告关某因经营苯板厂缺少资金,2019至2021年期间多次在原告王某处借款共计15万元,关某为原告王某出具了欠条,约定了还款时间及借款利息。此欠款经原告王某多次索要未果,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与此同时,团结法庭也收到了原告关某诉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起诉状,被告李某在原告关某处赊购苯板金额17万余元,此欠款原告关某多年索要未果也诉至了团结法庭。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经审判员审查发现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告关某同时也是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原告,审判员认为调解协商是最佳的处理方式。因此,在争得三方当事人的同意后,承办法官分别以“一对一,面对面”和电话沟通方式给双方开展释法明理和调解工作,这样就无需再进入执行程序,既能节省司法资源,又可以避免当事人诉累。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新的协议,李某当庭给付王某15万元欠款,关某免除李某货款2万余元。至此,该两起案件均得到了圆满解决。
下一步,明水法院将全力打造现代化无讼明水新“枫”景,立足司法职能、深度参与治理,充分发挥派出法庭前沿作用,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让村民零距离感受司法服务,就地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力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