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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法院被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发布时间:2011-11-03 16:58:49


        日前,在中共黑龙江省委举行的全省党建工作表彰奖励。大会上,明水法院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明水法院新的一届党组2008年组建以来,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理念,每年都开展一项共产党员形象展示活动。2008年开展了扶贫济困献爱心先锋行活动。向汶川大地震灾区人民捐款28000元,为贫困当事人提供交通、食宿费64人(次),为包扶点贫困农民捐赠衣、物68件。2009年开展了党员示范在岗位树典型活动。涌现出全市“十佳法官”共产党员刘彦伟、陈建军两人,院党组被明水县委授予优秀党组织。2010年开展了巡回办案进农家促和谐活动。组成四个党员巡回法庭,在农忙季节先后64次深入到边远乡村的农家炕头、田间地头进行巡回办案,服务三农。2011年开展了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活动。建立起了“党员驿站”,健全了党建工作制度和党建工作方案,使党建工作正在朝着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因此,被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是全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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