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水法院团结法庭通过电话送达、视频联络、入户调解等方式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成功化解在诉前。
杨某在西安某银行申请了小额信誉贷款,银行向杨某发放贷款后,杨某将该笔贷款用于生活消费,该笔贷款于2023年8月到期。逾期后,银行多次通知杨某还款,但杨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并失去联系。无奈之下,银行按杨某贷款时提供的身份证地址,通过网上立案的方式将杨某诉至明水县人民法院团结法庭。
承办法官在网上立案平台收到此案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告杨某,杨某在第一次接听电话后表示他本人在外务工没有时间应诉,也没钱归还贷款。承办法官告知杨某不能到庭应诉可以通过网络视频平台对此案进行调解,杨某依旧表示无法应诉,拒不配合法院干警的调解工作后挂断了电话。
承办法官再次联系杨某时发现杨某电话不通,微信拉黑,于是立即前往杨某住所地查看情况。经了解,杨某近期在外务工,现家中只有其父母居住,承办法官通过杨某父亲的微信与杨某进行视频通话。杨某对贷款事实及欠款金额无异议,在法院干警充分的释法明理和杨某父母的劝说下,杨某同意还款。第二日杨某父亲主动到团结法庭代杨某偿还此笔欠款,至此,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完满化解。
下一步,明水法院团结法庭将持续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真正实现能动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