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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法院:调解促和谐,公正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4-09-19 10:22:16


近日,刘某与许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纠纷,刘某通过“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向基层调解组织寻求帮助,最终经明水法院团结法庭、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三方联动将此案成功调解。



基本案情



 2023年春,许某将100亩土地转包刘某耕种,双方约定转包期限2年,每亩每年转包费550元,粮食补贴由刘某领取,刘某向许某交付土地转包费110 000元。后刘某在耕种时发现实际土地只有75亩,且这75亩土地中在村台账登记的只有50亩,其余的25亩为许某私人开荒地,没有国家发放的粮食补贴。就此事双方产生了较大的矛盾,协商无果后刘某通过“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向基层调解组织寻求帮助。


调解过程



基层调解组织在小程序上受理纠纷后,向明水县人民法院团结法庭请求法律支持及技术支援。承办法官对案件情况进行了细致梳理,第一时间联系到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就土地面积存在较大争议,情绪激动,初次调解时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刘某提出如不能确定土地面积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鉴定。

由于双方均为本村村民并无其他矛盾,鉴定费用较高且考虑到土地问题应尽快解决以免影响耕种、秋收、粮食收割,综合以上问题因素,承办法官就本案情况制定调解计划,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之初,双方仍各执一词,情绪激动,互不相让,团结法庭的工作人员秉持着公正、客观的原则,认真倾听双方诉求,仔细梳理案件细节。同时,邀请司法所的相关人员与法庭干警、村民委员会基层调解组织人员一同积极参与调解,充分发挥熟悉当地情况和群众工作的优势,多次深入实地考察,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摆事实、讲道理,阐明法律法规。在案件调解无进展时,团结法庭法官邀请了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辈一同参与调解,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在多方调解力量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开始理性看待问题。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许某退还刘某土地转包费 24000 元。

对于这一调解结果,刘某表示:“感谢法庭、村委会和司法所的公正调解,让我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也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温暖,现在通过扫码足不出户的就解决了难题,真是方便了老百姓。”许某也说道:“这次调解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我愿意按照调解结果履行义务,以后做事一定更加谨慎合法。”
此次调解充分发挥了 “龙法和”小程序的方便性,更体现了多方合作、共同解决纠纷的智慧与担当。它让我们看到,在面对矛盾时,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总能找到和解的方向。在下一步工作中,明水法院团结法庭将更好联动多方力量,共同为百姓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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