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人民法院
谋划工作起步早 深入实施上路快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明水法院在新的一年,第一个工作日,首项任务就是谋划2012年工作,力争各项工作早起步、快上路,盈得开门红,为全年工作奠定基础。
2012年,是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重要意义的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明水法院新的一届党组认真谋划新的一年工作,积极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主动探索司法应对之策,着力用“五个司法”满足大局工作需要、人民群众诉求。一是能动司法。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拓宽服务领域,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处理好“三个关系”(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执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二是和谐司法。新的一年,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秉持调解促进和谐司法的理念,把调解作为首选,把“案结事了”作为工作目标,不断创新调解方法,进一步建立完善调解机制,尤其对调解适用的原则、主体、范围、程序、方式方法等作出科学界定、具体规定,使调解工作不断迈向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民本司法。坚持司法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创新便民服务方式,在注重发挥立案庭“诉讼指南”和窗口作用的同时,还不断加大深入基层、走进企业、巡回办案、预约立案、远程立案、化解信访和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把一切为了人民利益,一切为了和谐稳定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司法爱民、利民、亲民之情不断得到提升。四是阳光司法。公平、公正是不变的司法理念,要牢固树立起“铁案”、“精品”意识和坚持“公道”原则,视公正为生命。坚持审、执公开的工作制度,推行“阳光立案、阳光审判、阳光执行”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确保司法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促进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亲和力的增强。五是高效司法。秉承规矩定方圆的理念,坚持以强化审判管理促发展,以制度机制建设提质效的工作思路,在省院“一个意见、四个规则”的指导下,不断完善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制度,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调整工作节奏,加快办案速度,“争当护法使者、不做迟来公正”,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勇于承担起社会责任。
新年新气象,前进有方向。明水法院新的一届领导班子以其自身的朝气和活力为该院带来了勃勃生机,他们时刻把队伍的学习、提高,凝聚力和素质强化作为各项工作的重心,抓在手上,并且“班长”杨宝国同志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自身的人格魅力带领党组一班人,认真执行审判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全院干警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新的一年,全院上下呈现出风正气顺、心齐人和的良好局面,干警们都在为辖区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