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水法院通达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法庭秉持司法为民、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以法为基、以情动人,妥善化解家庭矛盾,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原告母亲与被告张某未办理结婚登记,经证实,原告确系被告亲生子女。2017年,原告母亲因家庭矛盾与被告分居后离家,原告长期由外祖母照料,期间生活、教育等费用均由被告承担。2022年1月,原告外祖母外出务工,原告由母亲照看,被告自此停止支付抚养费。直至2025年,孩子的生活、医疗、教育等全部开支均由外祖母独自承担,而原告母亲无稳定收入与抚养能力,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真梳理案情,精准把握纠纷焦点。法官向被告张某释明,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不因父母关系变化而免除。
法官从法理、情理、亲情多角度与张某耐心沟通,引导双方放下对立情绪,聚焦孩子健康成长。经过反复协调、真诚协商,被告同意按约定支付抚养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调解,既彰显了法律的刚性权威,又传递了司法的人文温度。通达法庭将持续发挥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用心用情化解家事纠纷,用司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