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人民法院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推出“三优先”举措,积极为涉农诉讼建立快速通道、搭建便捷平台。
该院针对辖区为农业县份的实际,在秋收生产前夕,适时推出涉农诉讼“三优先”举措。首先,优先立案。立案环节对当事人起诉的涉农案件,在简化立案手续、优先立案的同时,还对弱势群体和贫困当事人采取缓、免收诉讼费司法救助方式,保障当事人及时维权。其次,优先审理。要求基层人民法庭在审理涉农案件时,尤其在审理季节性较强的案件过程中,采取约定时间、设立办案点和巡回办案等方式,快立、快审、快执,确保不误农时。再次,优先执行。在相关业务庭案件审理时就积极为执行部门提供案件执行情况、奠定执行基础的同时,执行部门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掌握情况,便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及时保护、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仅今年秋收期间,该院就审结、执行涉农案件30余件,为“五秋”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