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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攻坚】心系民生 明水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7-12-06 15:08:39



“我以为到年底法院就没时间给我们执行了,没想到今天执行法官通知我来拿钱,给你们点赞!”申请执行人马某高兴地说。


2016年,马某的儿子马某某在其老师夏某经营的小饭桌处,被同学李某某打伤,马某某遂起诉到明水县人民法院。经判决,李某某赔偿马某某9127元,夏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后二人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马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鉴于申请执行人和一位被执行人都是未成年人,明水法院执行局将该案进入快立、快执程序的“绿色通道”。执行干警通过公安机关、银行、房产、车管所等部门查询和网络查控发现,李某某的监护人李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马某提出李某的职业为木工,有一定的收入能力。执行干警当即同被执行人李某联系,但电话多次被拒接。考虑到可能是因为被执行人已有察觉,妄图逃避执行。经案情研讨,由一名女性干警用自己的手机拨通李某电话,试探到李某当时正在医院陪护老人,并掌握到病房位置。四名执行干警当即赶到该所医院,将李某拘传到法院,向其说明该案件的特殊情况,并且该案正处于涉民生案件岁末攻坚期间,希望被执行人能及时自觉履行义务,如规避执行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李某表示,因家中两位老人都患病正在住院,全部履行有困难,希望法院能做连带赔偿人夏某的工作,让其分担一部分赔偿。最终,经执行干警多方努力,在“岁末攻坚”的强大攻势下,被执行人李某某和夏某履行了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明水县人民法院将会在年末的这段时间里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大力推进 “岁末攻坚”执行行动,攻克执行难关,打好本年度收官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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