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执行信息公开
机构设置
破产审判
当前位置:
司法公开
->
公告公示
【通知公告】明水县人民法院 “法治建设年”公开承诺书
作者:明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07-10 15:39:11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部署要求,推进“法治建设年”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营造公正、透明、正义的法治环境,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切实维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打牢法治建设基础,为此,明水县人民法院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公正、高效审执各类案件。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公正、高效地审判和执行各类案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简化诉讼程序,加快办案节奏,确保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解决好司法不规范,群众不满意的问题。
二、强化宗旨,便民利民。贯彻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司法援助工作,积极解决涉诉弱势群众的实际困难,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缓诉讼费用。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法律援助。
三、阳光透明,公开审务。以司法公开为契机,以推行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公开等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司法信息公开的全方位、全过程。
四、畅通群众联络渠道。每月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建立沟通桥梁,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了解新时期庭审日常,听取各界意见建议。
五、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刑事犯罪。
六、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对生效法律文书有执行能力的案件坚决依法执行到位,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和拒不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当事人依法处罚到位,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该判刑的判刑。
七、确保司法廉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六条高压线”,严禁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严禁接受吃请送礼,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法院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455-6220865。
明水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6日
〖
关闭窗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裁判文书网
地址:黑龙江省明水县人民法院
电话: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