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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喜讯! 明水法院邹春光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9-01-22 09:26:44


       邹春光,男,1969年7月5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明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近三年,他本人共办结案件533件,无重审改判和上访缠诉案件。2016年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荣立三等功2次。

      2015年工作调动,他刚到民二庭,等待他处理的就是大量矛盾尖锐案件,特别是黑龙江增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民间借贷案件,案件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矛盾突出,涉案金额3亿多元,在重重压力下,邹春光没有退缩,迎难而上,经过研讨求证,求证研讨几个回合后,使这批案件得以顺利审结,化解了社会矛盾,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为优化营商环境,想企业所想及企业所及,更好的服务民营企业,邹春光不辞辛苦多次去佳木斯、建三江等地处理拖欠秋必丰公司货款的案件,为了找到当事人连续多日奔波,几乎走遍了建三江的各个农场,通过几天的努力,审结了6件案件,当即执行了货款20余万元。

      在审理因环宇格林粮食开发有限公司案件时,环宇格林粮食开发有限公司突然停产,企业负责人下落不明,导致该公司拖欠的1700万元玉米款不能及时给付,70多名粮农集体进入到诉讼程序。面对集体诉讼的粮农,等待他处理的是大量的买卖合同案件,企业与粮农之间矛盾尖锐,特别是正值春耕时节粮农没有回款,没能及时购进粮种、化肥等,为了保证粮农的债权能够顺利得以实现,邹春光日夜兼程奔赴上海、大连、海南等地调查、取证、走访,查封了该企业的大量隐匿资产,为案件顺利执行打下良好基础。通过二十余天的集中审理,耐心细致的调解,拖欠粮款全部给付。

     近几年来,邹春光拒绝吃请送礼多次,价值十几万元,坚守住了法律和职业道德的防线。在审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有一方当事人找到他,掏出厚厚一捆钱给他,求他照顾自己,被他严词拒绝,并给予批评教育。

      邹春光在审监庭、审管办工作期间,不仅纠正了多起影响较大的错案,还在审判管理方面有独到的建树,在院党组的支持下,率先在全国法院系统实施了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案件质量监督员制度和法官考评制度,使全院的案件质量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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