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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清明节更“清明”——明水法院召开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9-04-04 18:31:04


   清明节将至,明水县人民法院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为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水县法院召开庭科长会议,强调节日纪律,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会议要求每位干警都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禁在私人祭祀扫墓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动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以及踏青、游玩等活动除值班、值守、应急等计划工作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停入库;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私人扫墓、踏青游玩等非公务活动。各部门负责人要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要求各庭室部门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钉钉子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发生。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履职尽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保持高压态势,增强震慑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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