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从县人大常委会上接过人民陪审员的任命书时,我的心情非常激动,感激万分。回顾两年多的陪审工作,我担负了属于法官的光荣而神圣的职责,作为一名陪审员,代表人民参与法庭的审判工作,我感动光荣和自豪,同时,它又是一份责任,人民把权利交给我行使,我就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就要向人民负责。
作为陪审员参加陪审是必须履行的职责、义务,每当我在接到法院的参加开庭通知后,我都调整安排好自己的其他工作,及时抽出时间参加庭审,结合自身特点做好陪审员工作,要热情参与,保持高度的“耐心、爱心、公心”客观、理性的对待每个人及案件。
在每一次参与案件审理后,我都进行总结、反思,举一反三。有些案件使人匹配,引人深思,从中学到的不仅仅是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更重要的是学到了为人处事的原则和做人的基本道理。我每出一次庭总会有新的收获,这种收获不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也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我把审判庭视为法制和道德教育的课堂,反思过去工作,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
今后我更应依法协助人民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积极探索、 努力实践,不断积累总结新的经验,为促进公正司法、建设和谐社会作出努力,不负人民陪审员的光荣使命。
工作单位:明水县第五小学退休教师
王会有 明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