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无论是感情破裂还是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婚姻已经走到尽头,然而曾经的爱情结晶——孩子是无辜的,尤其是未成年子女,当父母离婚后,抚养费对其生活显得尤为重要,保护好孩子权益,别让孩子再受伤。
近日,明水县人民法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涉抚养费的执行案件,成功为孩子争回应得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经人介绍认识并相恋。2016年7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加之性格不合,两人婚后经常因家务琐事争吵打闹。
2018年,张某与李某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女儿由张某抚养,抚养费由李某按月支付直至年满18周岁,医疗费和教育费双方平均支付。调解生效后,李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详细了解了案情经过,并及时与李某联系并告知张某的申请执行事项,要求其尽快履行给付义务。期间,执行法官多次通知李某及时履行义务,但李某仍以没有工作、身体条件不好为由拒不履行。面对此种情况,执行法官及时调整执行思路,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手段并反复耐心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告知被执行人李某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拒不执行的后果。
惧于司法拘留的威慑,被执行人李某现场将4000元抚养费全部给付并承诺今后的抚养费会按期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