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扫黑除恶宣传小知识第23讲!
作者:明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07-26 16:40:03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年
扫黑除恶,净化社会空间
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下面
跟着我们一起
了解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
今天
小编为大家准备的
扫黑除恶小知识
是第二十三讲哦
①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②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③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④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⑤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⑥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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