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院长 冒雪调研
矛盾纠纷 化解诉前
日前,绥化市中级法院院长李东同志轻车从简,冒着凛冽的寒风,顶着鹅毛大雪,前往我市最西北端的偏僻法庭——明水县通达法庭,对诉前调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八)下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东顶风冒雪来到距市区100多公里的明水县通达法庭,对诉前调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李东同志在听取通达法庭庭长刘彦伟同志的工作汇报后,对通达法庭整体工作和庭容庭貌均表示满意,并给予高度评价。然后,李院长直奔主题,与通达法庭三名干警开始共同研究探索“如何运用诉前调解,实现案结事了”。李东院长和大家共同算了三笔账:一是政治账。诉前调解既展示了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满足群众诉讼需求,又体现出干警的工作量,并且诉前调解可以避免因当事人上访告状而给法院、法官带来的诉讼风险和造成政治影响。二是经济账。诉前调解与诉讼判决而言,诉前调解不但减轻了法院调查取证的费用支出,而且也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和减轻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经济负担。三是资源账。如果不是诉前调解,经过较为繁琐的审理、判决程序,不但会发生两级审理、重复诉讼问题,而且也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是判决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心理对抗和真正意义上实现案结事了、气顺人和之目的。三笔账算得大家心明眼亮,庭长刘彦伟同志说:我们一定要以李院长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诉前调解工作,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把诉前调解作为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公信建设、坚持司法为民的助推器,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切实抓好。
李东院长结束调研,在和明水法院院长杨宝国及其他几位副院长交换意见时强调指出:一要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人、财、物向基层倾斜。二要强化诉前调解,建立起工作机制。三要强化法庭管理,在巩固达标成果的同时,还要不断开拓创新。四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安全防范制度机制,防患于未然。五要强化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领导,在认真兑现人民陪审员待遇的同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要达到案件总数的30%,以彰显人民陪审员人民性的作用发挥。